张西挺(1926年—1993年7月24日),女,原名简玉宝,又名简玉霞河南省息县人。刘结挺妻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官员。

生平

194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10月起,任河南省太康县一区区委组织委员、副书记,后被俘,自首变节。1948年1月,息县解放后,张西挺隐瞒,捏造狱中情节,蒙骗组织,获得恢复党籍。1949年11月,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军入川,任随军家属队指导员。1953年2月,任宜宾地委办公室主任,1954年5月,任县级宜宾市委第二副书记,1956年1月,任宜宾市委第二书记,同年8月起至1963年3月,任宜宾市委第一书记。因严重违法乱纪、合谋打击陷害干部群众,于1963年3月夫妻二人同时被撤销职务,1965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二人被开除党籍[1]

文化大革命期间,刘结挺、张西挺在四川组织操纵帮派势力,通过二月镇反,大搞篡夺省委领导权的活动。刘结挺曾任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成都军区副政委、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张西挺曾任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期间组织重庆大武斗泸州武斗事件,造成重大伤亡事件。1978年6月20日,刘结挺、张西挺被逮捕,1982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处刘结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张西挺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3][4]。1993年5月30日,保外就医。1993年7月24日,张西挺病亡于四川成都,终年67岁[5]

参考

  1. ^ 徐玉良主编;《翠屏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翠屏区志 1986-2000.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04.11: 622. ISBN 7-80192-402-9. 
  2. ^ 张锋主编. 当代中国百科大辞典. 北京:档案出版社. 1991.06: 296. ISBN 7-80019-286-5. 
  3. ^ 王治国主编;《当代四川》丛书编辑部编. 新编四川概览. 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9.09: 45. ISBN 7-5364-3604-1. 
  4. ^ 彭勃主编. 中华监察执纪执法大典 第3卷. 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 849. 
  5. ^ 吴宓著;吴学昭整理注释. 吴宓日记续编 第8册 1967-1968.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6.04: 185. ISBN 7-108-0241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