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彛訓(1529年—?),字天叙,號復所,山東兗州府寧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彛訓
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参议
籍貫山東兗州府寧陽縣
字號字天叙,號復所
出生己丑年七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萬氏,封宜人
親屬(子)敬業、继业、广业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東鄉試第五名。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二百五十三名,三甲第七十四名進士[1][2]。本年授官直隸永平府撫寧縣知縣[3]。万历六年(1578年)復除保定府博野县知县,七年升户部主事,历升山西司郎中。官至陕西布政司參議。

家族

曾祖父張俊;祖父張珣;父張滋,生员赠奉政大夫户部山西司郎中。母宋氏,赠宜人[4]。弟彝器、彝教、彝性、彝憲。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康熙《永平府志·卷之十四》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