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郁 (天啓進士)

张文郁(?—?),字從周,號太素浙江台州府天台县军籍,八都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浙江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初授工部主事,督工三殿,告成,六年十月升太仆寺少卿[1]。七年八月工部尚书薛凤翔题叙殿工,加升三级,荫一子入监读书,赏银二十两、紵丝二表里。吏部随覆大工加恩,加升都察院右都御史,暂添注工部右侍郎。怀宗继位,督修德庆二陵,崇祯元年三月,以阉党被削籍[2]。归乡念邑人苦夫马,力言当事,立三差法,彭邑今欲更之,讦闻于朝,几至不测不恤也。丙戌(1646年)方兵遁过台,文郁倾家犒士,多方调度,全活邑民数万。邑令刘以政猛激民变,总戎闻变振旅,合城惊遁,适督鹾王、郡守陈游石梁,文郁力请至县,陈激变故,飞檄止兵,一邑帖然。善事难以枚举,台人德甚。有中德录具呈巡府建祠,批县举行,力辞乃止。负经济材,谦和制间,忠孝训后,从不以私于当道。著有《度予亭集》[3]

参考文献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七》:天启六年十月,升工部主事张文郁、叶宪祖俱为太仆寺少卿,陈殷、冯运泰、汤齐、袁熿俱为光禄寺少卿。
  2. ^ 《崇祯长编卷之七》:崇祯元年三月庚午,吏科都给事中魏照乘请遵旧例,复立俸单,并言会推之事,科部相参。自乙丑之後,凡会推皆该部自定正陪,书之手折,于会推之先一日晚方示之。夫既有职名矣,安所商确哉!帝是之。疏内劾单明诩、何宗圣、张文郁躐转,周应秋乱法。得旨:削明诩、宗圣、文郁籍,周应秋冠带闲住 。
  3. ^ 《天台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