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
張旭(685年—759年),字伯高,吳郡吳縣(今江蘇省苏州市)人,[1]唐朝中期書法家,唐朝開元年間官至常熟尉,[2]後又為金吾長史,[3]世稱「張長史」。工於書法,有「草聖」之稱。
生平
生卒年不詳。[4]《新唐书》有张旭的事迹,附於《李白传》之後。張旭的書法,初學陸彥遠(陸柬之之子)。[5]張旭曾在朝廷任職,在長安及上京當官,並與顏真卿及杜甫相識。
張旭以豪飲而知名。在杜甫的詩作「飲中八仙歌」裡,張旭亦是其中一位被描寫的人物之一,與其他人被稱為「飲中八仙」。張旭以書法中最為奔放自由的草書聞名,據《新唐書》記載,張旭喜歡在酒醉之後書寫作品,稱之為「狂草」。他的書法多以奇形怪狀、粗細對比誇張、以及充滿情感的線條相連,在《舊唐書》中讚譽為「變化無窮、若有神助」[6]。張旭草書與李白诗,還有裴旻舞剑被稱為三絕。[7]然而張旭並非只寫草書,他是唐朝另一個知名書法家陸柬之的外孫,對於楷書、國畫等也相當精通。相傳他的狂草來自觀看公孫大娘及其弟子練劍時的姿態而得到靈感。[8]
在張旭之前,書法界一直奉王羲之及王獻之為規範,然而張旭的書法卻打破了這個常規,為書法界帶來旋風式的改革。杜甫在《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有說李陽冰是他的弟子[9],此說沒有確證。但崔邈與顏真卿確實是张旭弟子[10],真卿本人在《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记》也提到自己跟随张旭学习笔法。邬彤亦曾为张旭弟子。[11]
作品
唐朝留有不少關於張旭的記載,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他在酒後靈感來時,甚至於會激動到用頭髮書寫作品。張旭的傳世作品有《古詩四帖》、《千字文》、《郎官石柱記》、《悲清秋賦》、《自言帖》、《肚痛帖》等等。其中《古詩四帖》的內容包括了詩人庾信的《步虛詞》二首,詩人謝靈運的兩首詩:《王子晉贊》、《岩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贊》,共40行。高28.8厘米,寬192.3厘米、寫在五色紙上。現藏中國遼寧省博物館。他的作品在曾得到唐文宗李昂的喜愛、列為「三絕」之一。 當時唐朝還有另一位較年輕的、同樣擅於草書的書法家懷素,也喜於醉後書寫作品,與他有「顛張醉素」的俗稱流傳於世。
注釋
- ^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中·列传第一百四十》:时有吴郡张旭,亦与知章相善。旭善草书,而好酒,每醉后号呼狂走,索笔挥洒,变化无穷,若有神助,时人号为张颠。
- ^ 张固:《幽闲鼓吹》:“旭释褐为常熟尉。”(《太平广记》卷二零八)
- ^ 蔡希综《法书论》称“率府长史张旭”。
- ^ 張旭之生卒年於史無確載。聞一多《唐诗大系》以為张旭生於上元二年(675),約卒天宝九载(750),但未給出實證。蘇渙《赠零陵僧》诗写到: “张颠没在二十年,谓言草圣无人传。”此詩作於大历二、三年間,當時张旭已去世二十年,可推斷張旭約卒於天寶六、七載(747年、748年),此观点主要由詹瑛在《李白诗论丛·李诗辨伪》中提出。另,宋人無名氏编《宝刻丛编》卷三收有张旭所书《千字文》残帖,末署“乾元二年二月八日”,张旭如果真有乾元二年(759)的书法遗迹,則說张旭死於天寶年間大有問题,此为郭沫若在《李白与杜甫》中提出。
- ^ 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一《传授笔法人名》云:“彦远传之张旭。”盧攜的《臨池訣》中亦有張旭自述:“吳郡張旭言:自智永禪師過江,楷法隨渡,智永乃羲、獻之孫,得其家法,以授盧世南。”
- ^ 《舊唐書》:“吳郡張旭善草書,好酒。每醉後,號呼狂走,索筆揮灑,變化無窮,若有神助。”
- ^ 《太平廣記》卷二一二引《唐画断》云“开元中驾幸东洛。吴生与裴星、张旭相遇,各陈所能。裴剑舞一曲,张书一壁,吴画一壁。都邑人士,一日之中,获睹三绝。”
- ^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吴道子》:“时又有公孙大娘,亦善舞劒器,张旭见之,因为之草书。”;杜甫《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並序》:“吳人張旭善草書帖,數嚐於鄴縣見雲公孫大娘舞西河劍器,自此草書長進,豪蕩感激。”
- ^ 《法书要录》卷一《传授笔法人名》云: “旭传之李阳冰,阳冰传徐浩、颜真卿、邬彤、韦玩、崔邈。”
- ^ 《新唐書·卷二百二·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文藝中》:傳其法,惟崔邈、顏真卿云。
- ^ 陆羽《僧怀素传》:称“颜太师真卿以怀素为同学邬兵曹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