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淳 (崇禎進士)

張淳(16世紀—17世紀),固存胥庭[1]德安府孝感縣[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張淳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舉人[3]崇禎四年(1631年)成進士,大理寺观政,兩年後(1633年)獲授行人。到十一年(1638年),他在考選期間向崇禎帝講述時政得失,升任工科給事中。當時六科官員都在考核內容誇大被考者的好處,只有他老成大體,切合時務;亦因此彈劾首輔張四知擔任祭酒時貪污行徑,遭貶謫為順天府照磨,升大理寺寺副;至弘光年間和錢元愨陳濟生同時任命,擢官太僕寺,其後辭官歸鄉,老死在家[2][4]

引用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张淳,胥庭,诗五房,丁酉九月初九日生。孝感人,戊午六名,会二百四十四,三甲二百二十一名。大理寺政,癸酉授行人,丁丑行取,戊寅欽选工科给事中,皇城門巡视,己卯巡视節慎庫,巡视太仓艮庫,庚辰降补顺天府炤磨。曾祖文迪,府同知。祖綺,增生。父問仁,南城县谕。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安宗即位,擢(錢元愨尚寶)卿,晉太僕少卿,與張淳、陳濟生並命。……淳,字固存,孝感人。崇禎四年進士。歷行人主事、工科給事中,老成引大體。張四知為首輔,疏劾其為祭酒時貪污狀,謫大理右寺副,起太僕丞,歸以壽終。
  3. ^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選舉志》:(萬曆)戊午科(舉人) 張淳 見進士
  4. ^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四·人物志》:張醇【淳】 字固存,號胥庭,登崇正辛未進士。癸酉銓授大行人,戊寅以治最考選,特賜召對諮詢時政得失,醇慷慨條對,援置工垣。時朝政多尚綜覈而言,路諸少年好為翕赫可喜之論,苟為迎合。醇以老成獨引大體切時務,擢太僕寺丞,以壽終於家。 梁志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
  •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選舉志
  •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四·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