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彩虹桥
(重定向自彩虹桥 (婺源县))
29°25′02″N 117°46′11″E / 29.41722°N 117.76972°E
清华彩虹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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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江西省婺源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宋至清 |
编号 | 第六批第605项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清华彩虹桥位于江西省婺源县清华镇,是一座梁桥,桥面上建有廊屋,故为廊桥。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婺源风物录》说彩虹桥始建于宋代,但清道光《清华胡氏仁德堂世谱》和光绪《婺源县志》均记载其修建于乾隆年间。彩虹桥长140米,宽3.1米,有4个桥墩、5个桥洞。桥墩由条石砌成,长14.37米,宽7.15米,高8.1米,迎水面作分水。桥洞跨度9.8~12.67米,大小不等。两墩间架四根大木为梁,梁上再架木板。桥面上设廊,两坡顶,桥洞上宽4.5米,桥墩上宽11.5米,墩上的廊屋更高、宽度更大。东部第二个桥墩上设有神橱,祀奉大禹,两侧楹联为李白《秋登宣城谢眺北楼》诗句“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彩虹桥由此而得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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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陈志华, 李秋香. 婺源.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193–197. ISBN 978-7-302-21554-7.
- ^ 国家文物局 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Ⅴ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458. ISBN 978-7-5010-2446-9.
- ^ 婺源800余年历史彩虹桥遭洪水冲击,桥面受损. [2020-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