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彭齡
生平
自幼家境清寒,好學博覽而文思敏捷,品學受鄰里推崇。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獲選為優貢生,壬寅補行庚子辛丑科鄉試舉人。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補行辛丑壬寅科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出身。以主事分部學習[1]。隨即以公費留學日本,攻讀法律。
三十三年(1907年)二月,結業返國,獲學部進士館考列最優等,授刑部主事[2]。
宣統三年(1911年)十月,辛亥革命後被推舉為青浦縣民政署民政長。
民國元年(1912年)因農民抗租事件引咎辭職。赴北京任大理院第三庭推事兼庭長。秉公裁判,不畏權貴,清廉無私。因患肺病離職寄宿蘇州調養。離職後為執業律師。受託案件皆依法盡責辯護。
民國十八年(1929年)夏季,赴上海調查案件,積勞成疾,9月因肺病復發而卒,年五十七歲。
参考文献
- 《青浦县志》·三十四篇·人物
- 民國《青浦縣續志》卷十三·選舉上
- 黃源盛《民初大理院與裁判》第二章·民初大理院歷任院長及推事略歷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