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诗歌奖

徐志摩诗歌奖中国诗歌学会、浙江省作家协会和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始于2005年,每三年颁发一次,参评者为45周岁以下用汉语写作的海内外中青年诗人。

历届获奖者

第一届(2005年)

2005年9月18日,在海宁颁奖
树才、田禾、老刀、荣荣、禄琴、刘川

第二届(2009年)

2009年10月19日,在海宁颁奖[1]
洪烛、金铃子、阎志、刘福君、陈人杰

第三届(2012年)

江非《独角戏》、胡弦《阵雨》、津渡《山隅集》、唐力《大地之弦》、鲁若迪基《没有比泪水更干净的水》

第四届(2015年)

阿信《草地诗篇》、李南《时间松开了手》、冬箫《江南的墨记》、李宏伟《有关可能生活的十种想象》、何三坡《灰喜鹊》、何婧婷《白日梦蓝》

第五届(2018年)

莫卧儿《在我的国度》、聂权《下午茶》、高鹏程《县城书》、微紫《与蜀葵交谈》、马慧聪《人模树样》、蒋静米《互文之雪》

第六届(2021年)

2021年11月19日,颁奖典礼在浙江省海宁市举行。由于疫情原因,首次采用云颁奖形式。[2]

张远伦《逆风歌》、胡飞白《活着若无不妥》、康雪《回到一朵苹果花上》、江一苇《摸天空》、李瑾《黄昏,闭上了眼》、陈航《陈航的诗》

参考资料

  1. ^ 汪恩民. 中国诗人之乡诗忆志摩 搭台助年青诗人登上文坛. 新浪网. 中新网. 2009-10-20 [2022-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26) (中文(中国大陆)). 
  2. ^ 第六届徐志摩诗歌奖颁奖. 搜狐. 文艺报. 2021-12-03 [2022-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3)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