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消防隊

志愿消防隊或稱義勇消防隊,簡稱義消,就是由志愿者消防员组成的消防組織,既有完全由志愿者组成的志愿消防隊,也有部分职业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一同组成的消防隊。志愿消防队员一般并不领取薪酬,这一机构大多出现在火灾危险几率较小,经费不充足无法担负全职消防队的地方。[1]

著防火衣的消防員

中华民国

中華民國稱作「義勇消防隊」,平時從事各自的本業,而當災害發生時接受各個鄉鎮市區的消防局動員,並投入救災支援。

中華民國義勇消防組織依據"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設立,為協助消防法所訂消防三大任務「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設有以下任務單位:

救災義消:協助緊急災害搶救,如火災,風災,水災等。

救護義消:協助緊急救護,擔任救護車隨車人員,協助各種救護工作。

防宣義消:於平時前往學校、里活動中心、或在各式大型活動場合協助宣導住宅火警警報器之裝設、火場逃生觀念等。

另設有山域搜救、水域搜救、營建及資通訊義消等各種機能型義消。

日本

日本的志願消防隊稱為「消防團」,每個市縣都有義勇人士擔任消防團要職支援正規消防部門,東京,橫濱,左久市都有。

韓國

香港

香港在1938年成立後備消防隊[2],至1975年解散。

參見

参考文献

  1. ^ 美国消防志愿者培训制度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0-10-18.
  2. ^ 當局撥款加強組織 後備消防隊建總部 增組救護班 購置十六救護車. 華僑日報 (p.5). 1951-04-02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