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惡道
佛教六道輪迴中三種較不好的生存狀態
(重定向自惡趣)
惡道(梵語:akuśala-gatīḥ,義爲“不善-趨向道”),又稱三途、三惡道、三惡趣(趨),或惡趣(趨)、惡道。指三種不好的有情出生的處所,其中包含欲界六道中畜生道、餓鬼道以及地獄道三種惡道,與天、人、阿修羅三善道相對。三惡道是六道之中環境及果報最惡劣的三種生處,皆因有情於往世之中造作不同差別的惡業為因,導致必須往生該處長時節的時間承受種種苦;更嚴重的果報是:三惡道的眾生一般而言是不能聽聞佛法而修習三無漏學,因而沒有機會能出生解脫惡業輪迴的智慧。若無往昔熏習佛法的智慧,於未來惡報受盡後的後世之中,仍會因再度造作惡業而又下墮三惡道的可能性仍極大,故稱作三惡道。[1]
有些特殊的情況,使得可以在三惡道中享樂,但此輩依舊是生前積德甚多者,如畜生道中的神龍、地龍、金翅鳥,餓鬼道中的夜叉、羅剎、地方神(佛教觀點中,許多民間俗神屬於有大神通的餓鬼),地獄道中的牛頭馬面等。
因果
造作不同層次的十惡業者因而往生於三惡道[2];相反地,如能守十善業則能不墮於三惡道之中:[3]
- 地獄道:
- 屬上惡,成就上品十惡業者往生於此
- 大藏經阿含部的《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 佛曾說明有十種令眾生下墮地獄的罪,不僅是身口意行的惡行,尚包括了種種的邪見以及有恩不知圖報之人:
“ | 「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地獄報:一者身行重惡業。二者口行重惡業。三者意行重惡業。四者起於斷見。五者起於常見。六者起無因見。七者起無作見。八者起於無見。九者起於邊見。十者不知恩報。以是十業。得地獄報。」 | ” |
“ | 「有五事行。死入地獄億劫乃出。何謂為五。一者不信有佛法眾。而行誹謗輕毀聖道。二者破壞佛寺尊廟。三者四輩轉相謗毀。不信殃罪無敬順意。四者反逆無有上下。君臣父子不相順從。五者當來有欲為道者已得為道。便不順師教而自貢高輕慢謗師。是為五事死入地獄。展轉地獄無有出期。」 | ” |
- 餓鬼道:
- 屬中惡,成就中品十惡業者往生於此
- 大藏經阿含部的《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 佛曾說明有十種令眾生下墮餓鬼道的罪:
“ | 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餓鬼報。一者身行輕惡業。二者口行輕惡業。三者意行輕惡業。四者起於多貪。五者起於惡貪。六者嫉妬。七者邪見。八者愛著資生。即便命終。九者因飢而亡。十者枯渴而死。以是十業。得餓鬼報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阿修羅報。一者身行微惡業。二者口行微惡業。三者意行微惡業。四者憍慢。五者我慢。六者增上慢。七者大慢。八者邪慢。九者慢慢。十者迴諸善根向修羅趣。以是十業。得阿修羅報。」 | ” |
“ | 「有五事行墮餓鬼中。何謂為五。一者慳貪不欲布施。二者盜竊不孝二親。三者愚冥無有慈心。四者積聚財物不肯衣食。五者不給父母兄弟妻子奴婢。是為五事墮餓鬼中。」 | ” |
- 畜生道:
- 屬下惡,成就下品十惡業者往生於此
- 大藏經阿含部的《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 佛曾說明有十種令眾生下墮畜生道的罪:
“ | 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畜生報。一者身行中惡業。二者口行中惡業。三者意行中惡業。四者從貪煩惱。起諸惡業。五者從瞋煩惱。起諸惡業。六者從癡煩惱。起諸惡業。七者毀罵眾生。八者惱害眾生。九者施不淨物。十者行於邪婬。以是十業。得畜生報。」 | ” |
“ | 「又有五事。作畜生行墮畜生中。何謂為五。一者犯戒私竊偷盜。二者負債觝而不償。三者殺生以身償之。四者不喜聽受經法。五者常以因緣艱難齋戒施會以俗為緣。是為五事生畜生中。」 | ” |
其他分類
佛教一般講三惡道,也有人分成四惡道,或五惡道。
參考文獻
- ^ 《梵網經》曰:「墮三惡道中,二劫三劫,不聞父母三寶名字。」
- ^ 《法華經》方便品曰:「以諸欲因緣墜墮三惡道。」
- ^ 《受十善戒經》卷1〈2 十施報品〉「佛告舍利弗:「若有受持此十善戒,破十惡業,上生天上為梵天王,下生世間作轉輪王,十善教化,永與地獄三惡道別,譬如流水至涅槃海;若有毀犯十善戒者,墮大地獄,經無量世受諸苦惱。舍利弗!汝好受持十善戒羯磨法,破十不善業。」」 (CBETA, T24, no. 1486, p. 1028, b27-c3)
- ^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7〈5 懺悔品〉:「毀謗佛教下至一頌。由是因緣墮諸惡趣受眾苦報。」 (CBETA, T13, no. 411, p. 758, b3-4)
- ^ 《大乘方廣總持經》卷1:「「彌勒!若彼此和合則能住持流通我法,若彼此違諍則正法不行。阿逸多!汝可觀此謗法之人,成就如是極大罪業,墮三惡道難可出離。」 (CBETA, T09, no. 275, p. 381, a1-4)
- ^ 《長阿含經》卷12 :「或有眾生,成就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誹謗賢聖,信邪倒見,身壞命終,墮三惡道。」(CBETA, T01, no. 1, p. 78, b20-22)
- ^ 《別譯雜阿含經》卷14:「夫人生世,斧在口中,由其惡言,自斬其身。應讚而毀,應毀而讚,口出綺語,後受苦殃。綺語奪財,是故小過,謗佛聖賢,是名大患。受苦長遠,具滿百千,入尼羅浮,及三十六,入阿浮陀。乃至墮彼,五阿浮陀,誹謗賢聖,口意造惡,入斯地獄。」 (CBETA, T02, no. 100, p. 470, a29-b7)
- ^ 《大乘方廣總持經》卷1:「謗佛、法、僧,是人身壞命終墮於地獄,多百千劫不可得出。」 (CBETA, T09, no. 275, p. 380, a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