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郡

(重定向自成都尹

蜀郡中國古代的。蜀郡以成都一帶為中心,所轄範圍隨時間而有不同。東漢時期與廣漢郡犍為郡合稱「三蜀」。

建置沿革

秦漢

秦惠文王王九年(前316年),司馬錯。十一年(前314年),封公子通國為蜀侯,以陳壯為相。十四年(前311年),蜀相陳壯殺蜀侯通國反。秦武王元年(前310年),誅蜀相陳壯(一作陳莊),封公子惲為蜀侯。秦昭襄王六年(前301年),誅蜀侯惲。七年(前300年),封蜀侯惲之子為蜀侯。二十二年(前285年),誅蜀侯绾,從此不再封蜀侯,但置蜀郡,設蜀守,治成都縣[1][2]

西漢早期,蜀郡領九縣:成都、郫、雒、臨邛、新都、武陽、梓潼、涪、葭明;六道:青衣、嚴道、陰平、甸氐、綿虒、湔氐。後多有析置。漢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年),分巴郡、蜀郡置犍為郡廣漢郡[3],武陽縣改屬犍為郡,雒、新都、梓潼、涪、葭明、陰平、甸氐等縣道改屬廣漢郡。蜀郡辖境缩小,仅有今成都市以西,松潘县以南,汉源九龙县以北,康定县以东地区。

元鼎六年(前111年),分蜀郡南部邛都置越巂郡,北部冉駹置汶山郡,西部笮都置沈黎郡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刺史部,蜀郡屬益州刺史部天汉四年(前97年),省沈黎郡,蜀郡置两部都尉,分別治旄牛、青衣。漢宣帝地節三年(前67年),省汶山郡,蜀郡置北部都尉[2]。至西漢晚期,蜀郡領十五縣(道):成都、郫、繁、廣都、臨邛、青衣、江原、嚴道、綿虒、旄牛、徙、湔氐、汶江、廣柔、蠶陵[4]

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改蜀郡為導江郡更始元年(23年),復稱蜀郡。更始二年(24年),公孫述自立為蜀王,都成都。龍興元年(25年),公孫述即皇帝位,改蜀郡為成都尹漢光武帝建武十二年(36年),滅成,復稱蜀郡[5]

漢安帝延光元年(122年),分蜀郡西部都尉所領青衣、嚴道、徙、旄牛四縣(道)置蜀郡屬國[6]漢靈帝時,分蜀郡北部都尉所領蠶陵、廣柔、湔氐、汶江、綿虒五縣(道)復置汶山郡[7]。至此,蜀郡領成都、郫、江原、繁、廣都、臨邛六縣,至西晉不改。

魏晉南北朝

晉武帝太康十年(289年),立皇子司馬穎為成都王,改蜀郡為成都國晉惠帝永康元年(300年),益州刺史趙廞叛亂,復改為蜀郡

成武帝時,分蜀郡、漢嘉郡漢原郡,江原、臨邛二縣改屬漢原郡。晉穆帝時,廣都縣改屬寧蜀郡犍為郡牛鞞縣改屬蜀郡[8]宋孝武帝孝建二年(455年),以僑戶置永昌縣。至此,蜀郡領成都、繁、郫、牛鞞、永昌五縣[8]

西魏廢帝二年(553年),攻取南梁益州等地。西魏末,廢永昌縣,分郫縣置溫江縣;分蜀郡牛鞞縣(改為陽安縣)置武康郡北周時,改繁縣為新繁縣;廢寧蜀郡,其所領廣都、升遷二縣改屬蜀郡;廢汶山郡為縣,屬蜀郡。至此,蜀郡領成都、新繁、郫、溫江、廣都、升遷、汶山七縣。[9]

隋唐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蜀郡,新繁縣併入成都縣,溫江、汶山二縣併入郫縣,升遷縣併入廣都縣,成都、郫、廣都三縣直屬益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益州為蜀郡,治成都,領十三縣:成都、雙流(舊名廣都)、新津、晉原、清城、九隴、緜竹、郫、玄武、雒、陽安、平泉、金淵。[10]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蜀郡為益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復改為蜀郡,屬蜀郡大都督府,領十縣:成都、蜀、新都、新繁、犀浦、雙流、廣都、郫、溫江、靈池。唐肅宗至德二載(757年),升蜀郡為成都府[11]

人口

行政長官

蜀守(-前148年)

蜀郡太守(前148年-9年)

導江大尹(9年-14年)

導江卒正(14年-23年)

  • 公孫述,字子陽,扶風茂陵人,新朝始建國天鳳中至始建國地皇四年(23年)在任。

蜀郡太守(23年-25年)

成都尹(25年-36年)

蜀郡太守(36年-289年)

成都內史(289年-300年)

  • 耿滕,中山人,晉惠帝永康元年(300年)被殺。[45]

蜀郡太守(300年-489年)

蜀郡內史(489年-495年)

  • 劉悛,字士操,彭城安上里人,齊武帝永明七年(489年)至九年(491年)在任。[55]

蜀郡太守(495年-557年)

蜀郡守(557年-583年)

蜀郡太守(607年-618年)

蜀郡長史(742年-757年)

國主

  • 成都王司馬穎,289年-306年在位,300年封土失陷,後分南郡置成都國。
  • 蜀郡王蕭子文,489年-495年在位。

參考

外部連結

註釋及徵引文獻

  1. ^ 1.0 1.1 《史記 卷五 秦本紀第五》
  2. ^ 2.0 2.1 2.2 《華陽國志 卷三 蜀志》
  3. ^ 马孟龙. 西汉广汉郡置年考辨——兼谈犍为郡置年[J]. 四川文物, 2019(3).
  4. ^ 《漢書·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
  5. ^ 5.0 5.1 《後漢書 卷十三 隗囂公孫述列傳第三》
  6. ^ 6.0 6.1 《續漢書·第二十三 郡國五》
  7. ^ 李曉傑《東漢政區地理》
  8. ^ 8.0 8.1 8.2 《宋書 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
  9.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10. ^ 10.0 10.1 《隋書·卷二十九 志第二十四》
  11. ^ 11.0 11.1 《舊唐書·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一》
  12. ^ 《漢書·卷二十八·地理志第八》
  13. ^ 《晉書·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14. ^ 蜀守斯離銅鑒銘文:“十九年蜀守斯离造工师□臣求乘工耐”。
  15. ^ 廿七年蜀守若戈
  16. ^ 五十二年戈
  17. ^ 九年相邦呂不韋戟
  18. ^ 《殷周金文集成》11368廿六年蜀守武戈
  19. ^ 《史記 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20. ^ 《漢書 卷八十九 循吏傳第五十九》
  21. ^ 《後漢書 卷四十三 朱樂何列傳第三十三》章懷註引《東觀記》
  22. ^ 《漢書 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
  23. ^ 23.0 23.1 23.2 《後漢書 卷三十一 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第二十一》
  24. ^ 《北史 卷一百 列傳第八十八》
  25. ^ 《後漢書 卷十八 吳蓋陳臧列傳第八》
  26. ^ 《後漢書 卷四十一 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
  27. ^ 《後漢書 卷八十七 西羌傳第七十七》
  28. ^ 《後漢書 卷四十五 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
  29. ^ 29.0 29.1 《後漢書 卷七十七 酷吏列傳第六十七》
  30. ^ 《後漢書 卷六十一 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
  31. ^ 《後漢書 卷五十六 張王种陳列傳第四十六》
  32. ^ 《後漢書 卷六十七 黨錮列傳第五十七》
  33. ^ 《三國志 卷二十四 魏書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裴註引謝承《後漢書》
  34. ^ 《三國志 卷十 魏書十 荀彧荀攸賈詡傳第十》
  35. ^ 35.0 35.1 《三國志 卷三十八 蜀書八 許麋孫簡伊秦傳第八》
  36. ^ 《三國志 卷三十七 蜀書七 龐統法正傳第七》
  37. ^ 37.0 37.1 37.2 《三國志 卷四十一 蜀書十一 霍王向張楊費傳第十一》
  38. ^ 《三國志 卷三十二 蜀書二 先主傳第二》裴註引謝承《三輔決錄注》
  39. ^ 《三國志 卷四十五 蜀書十五 鄧張宗楊傳第十五》
  40. ^ 《三國志 卷三十九 蜀書九 董劉馬陳董呂傳第九》
  41. ^ 41.0 41.1 《華陽國志 卷八 大同志》
  42. ^ 42.0 42.1 42.2 《華陽國志 卷十一 後賢志》
  43. ^ 《晉書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44. ^ 左羽林大將軍臧公神道碑
  45. ^ 《資治通鑒 卷八十三 晉紀五》
  46. ^ 46.0 46.1 《資治通鑒 卷八十四 晉紀六》
  47. ^ 47.0 47.1 《資治通鑒 卷八十五 晉紀七》
  48. ^ 《太平寰宇记》卷七十一引《十六国春秋》
  49. ^ 《隋書 卷三十五 志第三十》
  50. ^ 《晉書 卷九 帝紀第九》
  51. ^ 《晉書 卷八十一 列傳第五十一》
  52. ^ 《宋書 卷四十八 列傳第八》
  53. ^ 《宋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五》
  54. ^ 《宋書 卷一百 列傳第六十》
  55. ^ 55.0 55.1 55.2 55.3 《南齊書 卷三十七 列傳第十八》
  56. ^ 《南史 卷五十 列傳第四十》
  57. ^ 《梁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四十一》
  58. ^ 《南史 卷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59. ^ 《南史 卷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60. ^ 60.0 60.1 《梁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五》
  61. ^ 《梁書 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五》
  62. ^ 62.0 62.1 《周書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四》
  63. ^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