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户部造币总厂旧址

(重定向自户部造币总厂

40°49′27″N 117°11′54″E / 40.8241167°N 117.1984496°E / 40.8241167; 117.1984496

清户部造币总厂旧址
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59号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清(1905年)
编号5-12
认定时间2020年5月16日

清户部造币总厂,位于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59号。[1]始建于光绪31年(1905年),该厂属大清户部直接管辖,业务为铸造三种货币[2]该厂自建立以来为晚清至民国时期国内规模最大、设备最精、技术最先进、产品最丰富的造币企业。[3]2004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公布造币总厂旧址为“不可移动文物”。2009年—2012年,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造币总厂旧址进行复查登记,进一步认定其为“不可移动文物”。2013年4月,户部造币总厂旧址被核定为“天津市河北区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5月16日,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1]

户部造币总厂所造大清金币正面
大清金币背面

沿革

 
军机大臣徐世昌

清朝末年,市场上的流通货币乱象丛生。由于美国墨西哥日本以及欧国各国流入的外国银圆严重地影响中国的币制和金融,清廷迫于形势开始推行币制改革。

  • 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为整顿币制,户部奏请朝廷委派军机大臣徐世昌以及陈碧和张允言为“提调”,负责在天津大经路(今为“中山路”)一带勘查地形,筹建户部造币总厂。[4]
  • 光绪三十一年(1905),该厂竣工,并定名为“铸造银钱总局”。该厂设立之初,分别从日本、美国和德国引进了当时最先进的造币设备,于是迅速跻身为全国流通货币制造中心。[4]
  • 光绪三十三年(1907),由于该厂由户部筹措建设,且一直受户部直属管辖,因此更名为“户部造币总厂”。[4]
  • 宣统二年(1910),清廷下令将造币权完全收归中央政府,并将直隶湖北江宁福建广东奉天河南四川以及云南九省的造币厂全部划归该厂管辖,并由该厂向这些地方造币厂提供造币所用祖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造币总厂,也从此取代了工部寶源局、户部寶泉局的地位。[3]
  • 民国元年(1912),时局动荡,北洋军曹锟的第三镇(师)下属的军队发起北京兵变。3月2日,造币总厂被北洋军队乱兵焚毁。[3]
  • 民国三年(1914),为支撑北洋政府和稳定北方经济,袁世凯下令在户部造币总厂原有基础上扩建并成立“财政部天津造币总厂”。[3]
  • 民国十年(1921),北洋政府于3月将天津造币总厂降格为地方造币厂,并更名为“财政部天津造币厂”,但是无论从产品数量上还是种类上该厂所生产的货币仍为全国之最。[3]
  • 1930年-1936年间,造币厂轮流被奉系直系和鲁系军阀所把持。在此期间虽然生产了一些纪念币、纪念章,但实质上已被各路军阀改做兵工厂。直至后来彻底停止造币。[3]
  • 1936年,接管天津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由日本占领军扶持的傀儡政权)将天津造币厂更名为“冀察绥靖公署修械厂”(亦称“平津修械所”),并恢复了其部分造币功能直至1940年前后。
 
民国时期广泛流通的银元,俗称“袁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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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1.0 1.1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 May 16, 2020 [Aug 2,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2) (中文). 
  2. ^ 中国人民银行. 2004. 中国金融, Issues 19-24, 中国金融杂志社, p.67.
  3. ^ 3.0 3.1 3.2 3.3 3.4 3.5 清代户部造币总厂的前世今生. 腾讯网. May 17, 2019 [Aug 2,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6). 
  4. ^ 4.0 4.1 4.2 赵维民, 张建. 2008. 老建筑, 天津古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