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弹
手榴弹,俗称手雷,是一种通过手投方式使用的小型爆炸性武器,广泛应用于近距离战斗中。手榴弹的主要结构包括外壳、炸药和引信装置,不同类型的手榴弹通过爆炸后产生的破片、闪光、烟雾或其他效果来实现杀伤、压制、掩护等功能。
手榴弹的名称源于17至18世纪的欧洲,当时的手榴弹外形及爆炸后散布的碎片类似石榴,故得名。近年来,随着射击游戏的流行,手榴弹也获得了一些俗称,如台湾称其为“芭乐”,香港则称为“菠萝”。这些称谓源于其与相应水果的外形相似。
历史
手榴弹的概念最早出現在拜占庭帝國利奧三世時代,拜占庭發現火燄和鐵釘可以在石頭和陶器罐中拋出。拜占庭士兵扔擲裝有希臘火、鐵蒺藜的陶瓷容器以攻擊敵人[1]。
公元1000年,宋朝出现了称为火球或火炮的火器,其原理与現代手榴弹相同,為現代手榴弹先驅,1044年出版的兵书《武经总要》中,記载有霹雳火球、蔟藜火球、毒药火球、烟球及引火球等多种可手投弹药。13世纪初,中国军队中出现了铁壳製造以火药爆炸的投擲武器──震天雷,是為一种古代手榴弹。[2]
1405年,意大利的一份手抄本上出现了手抛弹药的图样。17世纪以后,出现铁壳製手抛弹药。此时,欧洲出现了手榴弹(英文:Hand grenade)此一名称,沿用至今。
17世纪和18世纪,手榴弹是欧洲军队中普遍使用的武器,并曾出现专业擲弹兵部队。19世纪,枪炮的发展以及城堡攻防战的减少使手榴弹一度遭冷遇。20世纪,1904年的日俄战争和后来进行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堑壕战兴起,手榴弹又被广泛使用。在现代化步兵中,手榴弹是重要的武器装备之一。
現代手榴弹类型
现代手榴弹多呈球状或筒状,一部分旧式中國和德國制手榴弹为带棒状柄的圆筒形。一般由弹体、引信两部分组成。外附带安全栓,或安全盖等安全装置。一旦解除安全装置,引信点火后数秒即爆发。现代手榴弹不仅可以手投,同时还可以用枪发射。
- 按用途分,手榴弹可分为杀伤、反坦克、燃烧、发烟、照明、防暴手榴弹以及演习和训练手榴弹,杀伤手榴弹又可分为防御(破片)型和进攻(爆破)型两种。
- 按抛射方式,又可分为手投、枪发射或布设两用;手投、枪发射和榴弹发射器发射或布设三用;多用等。
手榴弹的使用除了最常见的向目标投掷,以爆炸时的破片攻击目标的情况外,还有将其改造为特殊炸弹的情况。
将手榴弹改造的特殊炸弹,引信一旦点火将立即爆炸,其原理类似地雷,接触的人十分危险。
破片彈
碎片手榴彈在軍隊中很常見,主體通常由硬質合成材料或鋼製成,其容器内的破片爆炸时高速飛散,能造成15米范围内的人員伤亡。
閃光彈
在不允許輕易製造傷亡的情況下,普遍使用閃光彈,於爆發時,伴隨著巨大的聲響或者閃光,使得範圍內的人暫時失去聽覺和視覺,從而喪失反抗能力,属于非致命武器[3]。
煙霧彈
利用金屬罐承載的手榴彈,作為地對地發出訊號或掩护的用途,還可以作為空降地區或攻擊目標的訊號。
催淚彈
有效載荷为催泪性毒剂的彈藥,施放後可快速及大範圍擴散,屬於非致命性武器。
燃燒彈
使用凝固汽油,鋁熱劑,鎂粉,三氟化氯或白磷等作為燃料。白磷燃燒手榴彈是利用白磷遇空氣後自燃的特性製成的燃燒手榴彈。鋁熱燃燒手榴彈利用鋁熱劑產生鋁熱反應引發劇烈燃燒。
主要手榴弹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的手榴弹
- F-1手榴彈(蘇)又名:檸檬手榴彈
- RGD-33手榴彈(蘇)
- 米尔斯手榴弹(英)
- Mk 2手榴弹(美,Mk Ⅱ)俗称:鳳梨
- M24柄式手榴彈(德,Stielhandgranate 24)俗称:馬鈴薯搗碎器(Potato Masher)
- M39卵式手榴弹(德,Eierhandgranate 39)
- 九一式手榴弹(日)
- 九七式手榴弹(日)
- 九九式手榴弹(日)
- 四式手榴弹(日)
- OTO M35手榴弹(義)俗称:红魔
- 布雷达35手榴弹(義)俗称:同上
- S.R.C.M35手榴弹(義)俗称:同上
现代手榴弹
土製手榴弹
- 燃燒瓶(各國)
相關項目
参考资料
- ^ Robert James Forbes: "Studies in Ancient Technology," Leiden 1993, ISBN 978-90-04-00621-8, p.107
- ^ Joseph Needham: 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Vol. 5; Part 6: Chemistry and chemical technology; Military technology: missiles and sieg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ISBN 0-521-32727-X
- ^ 武器知识篇(三). 海乾坤文化公司.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