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府
新安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府,領三州;直辖峡山县(府治,今越南海陽省荆门市社)、太平县、多翼县、河瑰县、西关县,东潮州下辖东潮县、古费县、安老县、水棠县四县,靖安州下辖同安县、支封县、安立县、安和县、新安县、大渎县、万宁县、云屯县八县,下洪州下辖长津县、四岐县、同利县、清沔县四縣。
沿革
- 明永樂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新安府,領州三縣二十一。
- 永樂六年(1408年)十月,废除东潮縣、同安县、长津縣三县,領州三縣十八。
- 永樂九年(1411年)八月,废除大渎縣三县,領州三縣十七。
- 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丙戌(1415年9月24日),多翼縣、太平縣二县归属镇蛮府,谅山府的南策州、至灵县、平河县来属,領州四縣十七。
- 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废除安立縣、西关县、阿瑰縣三县,領州三縣十四。
- 永樂十七年九月十三日乙卯(1419年10月2日),废除至灵县、四岐縣、清沔縣、水棠县、支封縣、云屯縣,領州四縣八。
- 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明军撤退,废除新安府。
參考資料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