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弘 (正德進士)
曹弘(1483年—?),字毅之,號方湖,直隸常州府江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曹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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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道监察御史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江陰縣 |
字號 | 字毅之,號方湖 |
出生 | 成化十九年(1483年)七月十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薛氏,继聘盛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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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十八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二百名進士[1][2]。兵部观政,初授江西南丰县知县,擢山东道监察御史,嘉靖五年(1526年)巡按四川,清理軍伍,不久以母亲年老,请求終养归乡[3],卒于家。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常州府志》:曹弘字毅之,江阴人。正德进士,知南丰县,丰负山多盗,弘至,遂不为民害。为政务先礼乐,表曾子固之庐为后学劝。擢山东道御史,抗疏劾权贵,奉命按四川军伍,适獠人犯关,设策剿平之,事闻,赐白金文绮,以母老请侍养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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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方紀達 |
明朝南豐縣知縣 1520年-1523年 |
繼任: 祝繼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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