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申鍷
華陽悼康王朱申鍷(1443年—1484年),明朝第三代華陽王,蜀獻王朱椿庶曾孙,華陽康簡王朱友堚嫡第一子,母妃杨氏。[1]
生平
朱申鍷品行不佳,为恶多端,成化十五年(1479年)闰十月辛未,朱申鍷与其弟镇国将军朱申䤧因在服丧期间有所失礼,且多有不法事、又相互诬告而被明宪宗下书革爵闲居,并革除禄米。而生母妃杨氏亦因不能匡正其子而受到朝廷降敕切责。[3]
朱申鍷被革爵后仍然不思悔改,先是与其弟朱申䤧离开藩地赴京告状,[4]又因抢夺民女而再遭明宪宗下敕切责。[5]但明宪宗亦念其生活艰苦,而发给朱申鍷仓米每年五十石。[6]
1484年,朱申鍷逝世,时年42岁。《直隸澧州志》記載其陵墓位於澧州拾柴坡。[7][8]朝廷仍于成化二十年七月和二十一年八月分别给其妻许氏五十石和三十石。[2]弘治五年(1492年)其长子朱宾泟才嗣位。直到正德三年(1508年),朱申鍷方才在朱宾泟请求下被追复王位,追赠谥号悼康。[9]
家庭
妻妾
- 王妃许氏
- 助夫人邵妙清,四川护卫邵政的孙女,成化八年(1472年)为助夫人,生朱宾泟等二子,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已去世
子女
- 华阳恭顺王朱宾泟
参考文献
- ^ 《明孝宗实录·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弘治三年七月)戊午,初蜀府华阳王申鍷以罪革爵,至是卒。其母华阳康简王妃杨氏为其子宾证请袭王爵,许之。
- ^ 2.0 2.1 《明宪宗实录·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四》:(成化二十年秋七月癸巳)赐故革爵华阳王申鍷妻许氏食米岁仍五十石
- ^ 《明宪宗实录·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六》:居丧无礼,弃母缺养,凶暴贪淫,戕害人命,所为不法,互相讦奏。遣锦衣卫百户杨纲会镇守巡抚等官勘实。命革爵,戴民巾闲住;申䤧妻陈氏妒忌杀人,革其封号;及母妃杨氏亦多罪过,俱降敕切责;府中人违者坐罪有差。
- ^ 《明宪宗实录·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成化十六年二月)戒谕诸王及仪宾赴京陈情:湖广镇守太监王定等奏,辽府长阳王妹宁福乡君与仪宾杨纲擅出府城欲赴京奏事,已令人劝阻回府。近华阳王申鍷、镇国将军申䤧又因小忿辄复赴京,宜悉禁治。仍敕各王府,自后凡有应奏事情,止许差人具奏,下都察院以定等。所言宜从,仪宾赴京者,许巡抚、巡按并分巡官参奏从之。
- ^ 《明宪宗实录·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成化十七年七月乙未)华阳王申鍷先以有罪革爵,复强取妇女三人,法当遣还其家。申鍷自言皆尝生子并有娠者不当遣,下镇守湖广内官按验,皆妄。申鍷惧,始遣出。事闻都察院,论其罪,请下敕切责之制可。
- ^ 《明宪宗实录·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二》:(成化十八年春)癸丑,赐革爵华阳王申鍷仓米岁五十石。时申鍷以罪革去禄米,奏诉艰苦,故特命给之。
- ^ 谭远辉. 明华阳王寓澧始末考略. 《湖南考古辑刊》. 2011年: 315–319.[失效連結]
- ^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 (四库全书本)/卷034. [2022-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1). 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领域的内容。
- ^ 陆费墀. 礼部志稿 (四库全书本)/卷075. [2022-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9). 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领域的内容。
前任: 父康簡王朱友堚 |
明華陽國國王 1476年-1479年 |
繼任: 子恭顺王朱宾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