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王朱贤𤍘(14世纪—1428年),明朝齐恭王朱榑庶三子。

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八月,受封为平原王。[1]永乐四年(1406年)八月,朱榑被废,[2]朱賢𤍘兄弟也一并被废。[3]

罪惟录》载,宣德三年(1428年)有福建男子楼濂冒名为“七府小齐王”事败后,朱賢𤍘与父朱榑、兄长原樂安王朱賢烶一同暴卒。《罪惟录》载其次兄长山王朱賢焌也如此去世,但《明实录》记载朱賢焌早已在永乐十一年(1413年)正月去世。

參考資料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平原國國王
1402年-1406年

原因:父获罪,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