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光(1903年11月1日—1955年3月21日),原名李兆瑞河北乐亭人,中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北京市政协秘书长。

李乐光
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秘书长
任期
1952年8月11日—1955年3月21日
主席彭真
前任薛子正
继任崔月犁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
任期
1950年4月—1955年3月
继任崔月犁
中共锦州市委书记
任期
1948年10月22日—1949年4月
继任史立德
个人资料
性别
别名李耀平、李伯馀
出生1903年11月1日
直隶省乐亭县
逝世1955年3月21日(1955歲—03—21)(51歲)
北京市
民族汉族
政党中国共产党
配偶赵兰(1917年-2011年)
父母李秀峰

李乐光是李大钊的同族侄子。李大钊就义后,李乐光为搜集、保存李大钊遗文做出过重大贡献[1]

生平

1903年11月1日出生于直隶省乐亭县胡家坨乡木瓜口村。他家与李大钊是近村同族,论辈份他是李大钊的本家侄子。他的父亲李秀峰(字子恒)与李大钊是永府中学的同窗挚友[2]。曾在北京师大附中学习,参加五四运动[3]

1926年9月进入清华学校(现清华大学)政治系学习[4],1931年留校任助教,曾任中共外围组织朝曦社《北方青年》杂志主编。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华北文化总同盟主席、中共河北省委文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代理部长。1933年9月被国民党当局逮捕,获刑十年,被解往南京监狱。1936年西安事变后被释放,并在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安排下抵达延安[5],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不久赴抗日战争前线,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代理秘书长。1939年调回延安,先后任中共中央统战部第一科长、中共中央组织部代理行政处长。1945年参加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工作。1946年起,历任中共热辽区党委委员、宣传部长,中共冀热辽分局城市工作部副部长。1948年锦州战役结束后,任中共锦州市城市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胡锡奎为书记)、中共锦州市委书记、中共辽西省委委员(1948年12月任[6])。

1949年5月调京,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统战部部长。兼任中共北京市高等学校委员会书记(1953年1月至9月)、中共北京市委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抗美援朝分会秘书长、北京市公债推销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1955年3月21日[7]鼻咽癌[8]在北京中苏友好医院(现北京友谊医院)逝世。葬于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9]

关联人物

参考资料

  1. ^ 李乐光、方行和李大钊遗著的收集工作. 人民政协报. 2017-04-13 [202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2. ^ 中共党史人物硏究会 (编). 中共党史人物传. 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0: 263. 
  3. ^ 辽宁党史人物传·李乐光. 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 2020-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4. ^ 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 (编). 清华革命先驱·上册.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103. ISBN 730208216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5. ^ 刘晓艳. 他们保存了李大钊的书稿. 李大钊纪念馆.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6. ^ 辽宁省大事记·1948年. 辽宁省地方志网. 2011-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2). 
  7. ^ 赵庚奇 (编). 北京解放三十五年大事记, 1949-1984. 北京日报出版社. 1986: 51. 
  8. ^ 八宝山之旅·完结篇. 搜狐. 2017-05-29. [失效連結]
  9. ^ 八宝山革命公墓碑文录. 改革出版社. 1990: 19. ISBN 7800720322.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