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翰,字国祯[1]。河南承宣布政使司衛輝府新鄉縣(今河南省新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進士,官至知府。
弘治十二年,登進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正德元年,李光翰与同官上疏弹劾太监苗逵、高鳳、李榮及保國公朱暉等人,被刘瑾矫旨削籍归乡。
刘瑾伏誅,起为浙江台州府知府,舉治行卓異,不久卒。《明史》有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