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感(1615年4月20日—1650年),印秀河南開封府祥符縣籍,太康縣[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善感年輕時博學擅長詩賦,但一直只是諸生,到順治二年(1645年)中舉人,三年(1646年)聯捷進士[2],獲授平山知縣,得知教諭王某父母去世但久久未能回鄉,他就資助對方回鄉,並為其營辦喪事,調任醴陵知縣,在考察時去世,著有《四書要旨》、《繼述堂詩》在家[1]

家族

曾祖李銳,儒官;祖父李都,壽官;父李叢[2]

引用

  1. ^ 1.0 1.1 民國《太康縣志·卷十·人物傳下》:李善感,字印秀,少博學善詩辭,久困諸生,年垂暮聯捷成進士,授平山知縣,聞學諭王君喪久羈不歸,乃貲送之且致賻為營葬計,調醴陵未之任卒,所著有《四書要旨》、《繼述堂詩》藏於家。
  2. ^ 2.0 2.1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李善感,曾祖銳,儒官;祖都,壽官;父叢。印秀,易三房,乙卯三月二十三日生,祥符籍太康人,乙酉四十七名,會試一百十三名,三甲八十七名,授北直平山知縣,丁亥調湖廣醴陵知縣,庚寅考察。

參考文獻

  •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
  • 民國《太康縣志》·卷十·人物傳下
官衔
前任:
裴承榮
清朝平山縣知縣
1646年—1647年
繼任:
李榮
前任:
蔣德秀
清朝醴陵縣知縣
1647年—1650年
繼任:
羅其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