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 (明朝)

李昆(1471年—1532年),字承裕,號東岡,山東承宣布政使司萊州府高密縣 (今山東省濰坊市高密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嘉靖年間官至兵部侍郎李介之子。

李昆
大明兵部左侍郎
籍貫山東萊州府膠州高密縣
字號字承裕
出生成化七年(1471年)辛卯四月十八日
逝世嘉靖十一年(1532年)
配偶娶昝氏(1472年-1537年),封淑人[1]
親屬(子)光祚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舉人
  • 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東鄉試第五十八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聯捷庚戌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二名,二甲第七名進士[2][3],初授刑部主事,丁母憂,服闋,復除禮部儀制司主事。父喪丁憂除服,起為兵部武庫司主事。

正德年間,屢次進言剷除宦官當權、節制朝廷內外浪費。進兵部員外郎,因忤逆尚書劉宇,正德二年(1507年)五月貶解州知州,四年閏九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五年八月提调学校,六年二月升本司副使,八年五月升湖广按察使,九年正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十年二月升至陝西左布政使。正德十年(1515年)七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并與總督彭澤經略哈密,被兵部尚書王瓊彈劾,十三年三月被逮入京下狱,十四年七月降二级,被貶為浙江副使。

明世宗繼位,王瓊得罪,李昆恢復官職,十六年五月起任整饬蓟州兵备兼巡抚顺天等府副都御史,十一月召為兵部右侍郎。嘉靖三年(1524年)六月,改兵部左侍郎。大同兵變時,李昆奉命往撫。四年四月因病乞休歸里,七月被降为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仍令闲住。嘉靖十一年(1532年)年卒,享年六十二[4]

家族

曾祖李遜,布政司理問;祖父李傑,教授 贈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父李介,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母杜氏(封宜人)。重庆下[5]。子李光祚,歷任南京前軍都督府经历。次子李光绪,國子生。

参考文献

  • 《明故通議大夫兵部左侍郎李公墓誌銘》
    賜進士光禄大夫柱國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知制誥同知经筵事國史總裁致仕東萊毛紀
    賜進士口口口口大夫户部尚書奉敕總提督倉場前禮兵二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講學士经筵講官兼修國史濮陽李廷相
    賜進士第嘉議大夫兵部左侍郎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敕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鄆城樊繼祖
  1. ^ 蓝田《故兵部侍郎东岡李公元配誥封淑人昝氏墓誌銘》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明史》(卷185):子昆,字承裕。弘治初進士。歷禮部主事。中官何鼎建言下獄,臺諫救之,咸被責。昆復論救,弗聽。父憂歸,起改兵部主事。帝將建延壽塔於城外,昆復疏諫。正德初,群小用事。請黜邪枉,進忠直,杜宦戚請乞,節中外侈費,皆不報。進員外郎,忤尚書劉宇,貶知解州。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與總督彭澤經略哈密,兵部尚書王瓊劾澤處置失宜,語連昆,下吏。法司言昆設謀遏強寇,功不可掩。瓊不從,謫浙江副使。世宗立,瓊得罪。復官,巡撫順天。尋召為兵部右侍郎,嘉靖初,改左。大同軍亂,殺巡撫張文錦。昆奉命往撫,承制曲赦之,還請收恤文錦。帝方惡其激變,不從。遇疾歸,久之卒。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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