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辅 (北魏)
李辅(436年—482年),字叔直,一作督真,陇西郡狄道县(今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北魏镇北将军、敦煌宣公李宝第三子[1][2],北魏官员。
生平
李辅有才具与名望,以中书博士为起家官,转任司徒议曹掾,又出任镇远将军、颍川郡太守,兼管长社的军队防卫。李辅安抚招集百姓,很得边境地区的和睦。太和六年(482年),李辅在颍川郡太守任内去世,虚岁四十七。朝廷赠予征虏将军、秦州刺史、襄武侯,谥号惠。太和年间,魏孝文帝元宏为弟弟咸阳王元禧娶李辅之女为王妃[3][4][5][6][7]。
家族
父亲
- 李宝、北魏镇北将军、敦煌宣公
兄弟
子女
参考资料
- ^ 《魏书·卷三十九·列传第二十七》:有六子:承、茂、辅、佐、公业、冲。
- ^ 《北史·卷一百·序传第八十八》:有六子,承、茂、辅、佐、公业、冲。
- ^ 《魏书·卷三十九·列传第二十七》:茂弟辅,字督真,亦有人望。解褐中书博士,迁司徒议曹掾。太和初,高祖为咸阳王禧纳其女为妃,除镇远将军、颍川太守,带长社戍。辅绥怀招集,甚得边和。六年,卒于郡,年四十七。赠征虏将军、秦州刺史、襄武侯,谥曰惠。
- ^ 《北史·卷一百·序传第八十八》:茂弟辅,字叔直。有器望,解褐中书博士,迁司徒议曹掾。太和中,孝文为咸阳王禧纳其女为妃,除镇远将军、颍川太守,带长社戍。辅绥怀招集,甚得边和。卒于郡,赠征虏将军、秦州刺史,谥曰襄武侯。
- ^ 《魏书·卷二十一上·列传第九上》:诏曰:“夫婚姻之义,曩叶攸崇,求贤择偶,绵代斯慎,故刚柔著于易经,鹊巢载于诗典,所以重夫妇之道,美尸鸠之德,作配君子,流芳后昆者也。然则婚者,合二姓之好,结他族之亲,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必敬慎重正而后亲之。夫妇即亲,然后父子君臣、礼义忠孝,于斯备矣。太祖龙飞九五,始稽远则,而拨乱创业,日昃不暇。至于诸王聘合之仪,宗室婚姻之戒,或得贤淑,或乖好逑。自兹以后,其风渐缺,皆人乏窈窕,族非百两,拟匹卑滥,舅氏轻微,违典滞俗,深用为歎。以皇子茂年,宜简令正,前者所纳,可为妾媵。将以此年为六弟聘室。长弟咸阳王禧可聘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次弟河南王幹可聘故中散代郡穆明乐女,次弟广陵王羽可聘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次弟颍川王雍可聘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次弟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季弟北海王详可聘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
- ^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时王国舍人应取八族及清脩之门,禧取任城王隷户为之,深为帝责。帝以诸王婚多猥滥,于是为禧聘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河南王幹聘故中散代郡穆明乐女,广陵王羽聘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颍川王雍聘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始平王勰聘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北海王详聘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
-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四十·齐纪六》:魏旧制:王国舍人皆应娶八族及清修之门。威阳王禧娶隶户为之,帝深责之,因下诏为六弟聘室:“前都所纳,可为妾媵。咸阳王禧,可聘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河南王幹,可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乐女;广陵王羽,可聘骠骑咨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颍川王雍,可聘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北海王详,可聘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
- ^ 《魏书·卷十四·列传第二》:初,李冲又德望所属,既当时贵要,有杖情,遂与子超娶冲兄女,即伯尚妹也。
- ^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初,李冲文德望所属,既当时贵要,有杖情,遂与子超娶冲兄女,即伯尚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