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公縣唐代黔州都督府殷州所屬的一個羈縻縣。咸亨三年析昆明部置,後廢。開元十五年分戎州復置,後又廢。貞元二年,節度使韋皋表復置。故南漢(疑當作「南溪」[1])之境也。其轄地在四川敘州府附近一帶地方,是唐代招撫當地土著所設置的州縣,一般由其頭人任縣官[2]

註釋

  1. ^ 殷州……開元十五年分戎州復置……故南漢之境也 「南漢」,清一統志卷302廢殷州條引作「南溪」。按元和志卷三一南溪縣云:「本漢南廣縣地。梁於此立南廣縣,屬戎州,仁壽三年改為南溪縣,避煬帝諱也。皇朝因之。」,疑當作「南溪」
  2. ^ 「諸蠻州五十一。……殷州,咸亨三年析昆明部置,後廢。開元十五年分戎州復置,後又廢。貞元二年,節度使韋皋表復置。故南漢(疑當作「南溪」)之境也。縣五:殷川,東公,龍原,韋川,賓川。初與敦州皆隸戎州都督,後來屬……。右隸黔州都督府」,《新唐書》卷四十三下志第三十三下地理七下/羈縻州/江南道/諸蠻/黔州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