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李招
林李招(1825年7月24日—1875年11月5日),林萬掌之妻,地方女傑。
生平
林李招為力里社頭目之女。林萬掌為穩定鳳山縣水底藔(今屏東縣水底寮)沿山一帶的原住民與漢人關係,遂與力里社合親,娶林李招。
1858年林萬掌逝世,留下林有才、林有德與林有春三子。其時社會動蕩,叛亂四起。林李招對長子林有才說:「我家世篤忠義,可不及時報效,一雪先人心跡耶?」[1]遂交代林有才帶番勇平亂。而後清朝官方賜于「錦繖遺風」之匾額[2],其緣便是林李招如同洗氏錦繖夫人,皆非漢人女子,但在地方叛亂時拒敵剿匪[3]。
後來鳳山亂起,水底寮鄉人欲響應,請林李招資助彈糧。林李招斥曰:「甫舉事而婪取於民,何以能久?」[1]而後賊眾無以為繼,遂各自解散。
評價
論曰:女子而才非難,能明大義為難。當彰邑陸沉,台郡震動,李氏苟奮跡夜郎,效尤貳側,因眾心之思逞,遂阻險以自雄,則退可以踞一隅,進可以窺全郡;相持死蚌,將收利於漁人,雖有長鞭,何暇及於馬腹,事有未可料者矣。而乃從容敵愾,慷慨同仇,保全一方,免遭兵燹,使先世微瑕,一旦昭雪,方之馮嫽錦車,秦家良玉,嗚呼賢矣![1]
因林李招安輔軍民,不畏賊匪,且廣濟布施,於地方有功,因此有「內藔頭家媽」(台語)的雅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