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端娘明朝女性人物,瓯宁(今福建省建瓯市)人。

她许嫁给陈廷策。听说了陈廷策的讣告,请人传话:“不要入殓,我将到那里去死。”其父说:“你虽许嫁,还没有聘礼。”她回答:“既然许嫁,还要什么聘礼?”父亲对她小心防范。她说:“女儿什么地方不能死,不过死在夫家才罢了。”父亲说:“女婿家贫,没有给你装裹的衣物。”她说:“我不在乎身体。”父亲说:“女婿家贫,谁能给你传名?”她说:“名非所求。”于是前去哭奠完毕,选定死期,整理帛带自经,拱手三次而绝气。陈家原居青阳山下,山下人言林端娘将自尽时,山鸣响了三昼夜。[1]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