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遂
生平
林遂個性簡易,是弘治十四年(1504年)福建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先任安吉教諭,以身作則教導士子[2],調任象山,再改任松陽,不立規矩,視諸生為子弟[3],到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4],獲授南京大理寺評事,陞大理寺寺正,嘉靖初年上陳九事:「恆敬心、遠邪佞、容戅直、公是非、重守令、擇風憲、謹刑罰、修武備、革弊俗」獲嘉靖帝嘉納,不久擢官湖廣按察司僉事[5]。
在湖廣他以太和山香價賑濟襄陽、沔陽饑民,救活百餘萬人,又停止鄖陽督辦運務弊政和郴州永州老女不嫁惡習,嘉靖五年(1526年)再晉四川按察司副使[6],平定酉陽亂事,婉拒送贈金甌,人民為他建立「卻金亭」;荒年命各府縣修建學校,有人認為不應該,他說:「這是范仲淹遺意。」後來麥子成長數尺,巡撫打算稱瑞入賀,他認為大寒之後必有陽春,不在賀表署名,到嘉靖十一年(1532年)陞貴州右參政後致仕[7],回鄉後他家中沒有多餘資產,服食清淡,著有《石壁集》,入祀鄉賢祠,兒子林應鴻任職始興縣教諭,也有廉介名聲[1]。
引用
- ^ 1.0 1.1 光緒《福寧府志·卷二十一·人物志》:林遂,字元成,父韜字崇文傳臚人,以貢任廣平訓導,却贄助葬,未四十致仕歸。遂以鄉舉歷安吉、象山、松陽教諭,正德甲戌進士,授南京大理寺,嘉靖初陳九事,曰:恆敬心、遠邪佞、容戅直、公是非、重守令、擇風憲、謹刑罰、修武備、革弊俗,帝嘉納之。擢湖廣按察僉事,以太和山香價賑襄沔饑民,全活百餘萬人,先是鄖陽之人苦於部運,郴永之女老而不嫁,公除其弊俗;晉四川副使,平酉陽之亂,有贈以金甌者𨚫之,民為𨚫金亭,歲饑檄郡縣各修學校,或謂不可,曰:「此范文正遺意也。」後麥大熟長數尺,巡撫將以瑞進賀,遂謂大寒之後必有陽春,獨不署名,陞貴州參政致仕。家居囊無餘貲,服食簡淡,至脫冠帔以給饘粥,著有《石壁集》,祀鄉賢,子應鴻始興諭,亦以廉介稱。
- ^ 同治《安吉縣志·卷十一·名宦》:林遂,福甯人,舉人,《備志》(云)宏治十三年教諭,以身立教,士習丕變,後登進士,官至四川參政。
- ^ 光緒《松陽縣志》·卷七·官秩志:林遂,福甯人,正德間署教事,率性簡易,不立町畦,視諸生若子弟,囊篋皆付就業人掌之,踰年春試登第。
- ^ 光緒《福寧府志·卷十八·選舉志》:進士……明……正德九年甲戌科唐皋榜 林遂 字元成,有傳,霞浦人……舉人……明……宏治十四年辛酉科……林遂 見進士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正德十六年十月丙申)調湖廣按察司副使王綖于河南,大理寺寺正林遂為湖廣按察司僉事。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嘉靖五年十一月壬辰)陞湖廣按察司僉事林遂為四川按察司副使。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一百三十八》:(嘉靖十一年五月庚戌)陞四川按察司副使林遂為貴州布政使司右參政。
參考文獻
- 光緒《福寧府志》·卷十八·選舉志
- 光緒《福寧府志》·卷二十一·人物志
- 同治《安吉縣志》·卷十一·名宦
- 光緒《松陽縣志》·卷七·官秩志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卷七十、卷一百三十八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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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鍾翰 |
明朝安吉縣教諭 弘治年間-1507年 |
繼任: 崔紀 安吉州學正 |
前任: 林廣 |
明朝象山縣教諭 正德年間 |
繼任: 張相 |
前任: 林深 |
明朝松陽縣教諭 正德年間 |
繼任: 蔡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