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志立(1534年—?),字鳴朝,號敬峰,浙江杭州府海寧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查志立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貫浙江杭州府海寧縣
字號字鳴朝
出生嘉靖十三年甲午四月三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姚氏
親屬(父)查秉彝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查秉彝第三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第四十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聯捷丙辰科二甲第十二名進士[1][2]。授礼部主事,历官礼部精膳司郎中,隆慶二年(1568年)五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五年正月升本省大梁道右参政。萬曆二年(1574年)十月降为福建左参议,次月被吏科都给事中刘不息弹劾,革职听勘。复起为山东分守东兖道左参议,七年(1579年)六月以御史朱琏参劾不谨,命革职提问。

家族

曾祖查益,贈按察司僉事;祖父查繪,贈禮科檢事中加贈奉直大夫;父查秉彝,吏部郎中。母陳氏(封宜人)。具庆下[3]。從兄查志隆,嘉靖三十八年进士。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