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應奇(1602年12月17日—17世紀),平叔四川嘉定州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梁應奇
大明
籍貫四川嘉定州
字號字平叔
出生萬曆三十年壬寅十一月初五日(1602年12月17日)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曾祖梁准、祖梁廷輔、父梁守
出身
  • 天啓元年辛酉科舉人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

生平

天啟元年辛酉科第三十五名舉人,崇禎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詩三房會試第244名進士,殿試三甲109名,工部觀政,授宣城知縣,修築城渠,儲備糧食準備荒年。

弘光時,歷任工科兵科給事中,催收兩廣錢糧。隆武帝繼位後,多次征戰而缺乏糧餉,鄭芝龍受命留在廣東督餉,抓拿遲到或延誤的十多人審問,也沒有人和應,潮州知府楊球因此不敢進入廣東;又命黃日煥檢查農田,於是他請求在兩項稅款內預借一兩銀,又請求撫按以下都需捐助,解決庫存銀米,不足夠則賣空銜官爵與伶人或雜役,狡猾者藉機裝顯貴,欺負鄰里[1]。晉江知縣金允治到職審訊,訴訟雙方自稱官職,不服就在公堂上互相毆打,使得官吏人民騷動;加上連年饑荒,公東、福建盜賊橫行,兵民爭鬥,受害者渴望清兵來到,因清兵遲遲未來,歌謠說「敵行如蟹」。不久,梁應奇轉任吏科都給事中,監督兩廣糧餉,兵二部右侍郎方便行事,又上陳處置貪吏、革清隱匿、停收火耗、禁制牌票、阻止寄田、去除陪稅六事。

福京淪陷,梁應奇回到四川,再到肇慶謁見永曆帝永曆四年(1650年)七月,朝廷任命他為兵部左侍郎,總督嘉定州眉州,八年(1654年)時兼任副都御史,總督五省軍務,事敗後隱居在綏陽終老[1][2][3][4]

參考文獻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梁應奇,字平叔,嘉定州人。崇禎十三年進士。授宣城知縣,大修城渠,積粟備荒。弘光初,歷工、兵科給事中,催兩廣錢糧。紹宗立,軍興餉匱,鄭芝龍命留廣督餉,參遲誤者數十人逮問,亦莫應。潮州知府楊球遂止粵界,不敢入。又命黃日煥察田,應奇請於兩稅內石預借銀一兩。又請令撫按下皆捐助,括庫存銀米未解者,不足則鬻官爵,下之倡優厮隸,盡列衣冠,無奉無衙,空銜而已。其黠者倩軒蓋,拜官府,鞭撻里鄰。
  2.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梁应奇,曾祖准;祖廷辅;父守。平叔,书二房,壬寅年十一月初五日生,嘉定州人,辛酉三十五名,会试二百四十四名,三甲一百九名。工部观政。
  3. ^ 「梁應奇,字平叔,四川嘉定人,崇正庚辰進士,知宣城,勤幹有餘力,修堰濬渠必親驗視,歲大旱,縞衣徒步,哭禱得雨如注,續苦蝗,日走四郊督捕,許以蝗易倉粟,復許代贖鍰,蝗竟絕,又疫起,給醫藥,時方多故,詔所在儲備改城增戍積穀繕械,實政可紀,擢刑科給事中,後兵亂城閉,卒賴其儲積以固守云,有專祠一在府治北大街,一在養賢圩埂。」,[光緒]《宣城縣志》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晉江知縣金允治涖訟,兩造稱職立語,不服則互毆於廷而不可制。官吏督徵,閭里騷然,加以洊饑,粵、閩盜起,兵民所在𨷵譁。受害延頸清兵,謠曰「敵行如蟹」蓋遲其來也。尋轉吏科都給事中,擢督餉兩廣,戶兵二部右侍郎,便宜行事。上袪衙蠹、清隱匿、革火耗、禁牌票、去飛詭、除陪稅六事。福京亡,回蜀。再謁昭宗肇慶。永曆四年七月,以兵部左侍郎總督嘉眉。八年,兼副都御史總督五省軍務。事敗,隱綏陽以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