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發展策劃委員會

機場發展策劃委員會(英語:Airport Development Steering Committee)是香港昔日的一個政府組織,負責統籌、管理及監督香港機場核心計劃的工作。

機場發展策劃委員會的成員由香港政府的高官組成,主席一職由當時香港布政司陳方安生擔任,而其他成員則包括香港財政司及其他布政司署決策科司級政務官。

1998年7月6日,新香港國際機場啟用,但卻引起連串混亂。故此香港政府委任胡國興法官及鄭維健,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徹查新機場混亂事件,調查對象當中包括委員會主席陳方安生。有認為該事件導致後來董建華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1]

注釋

  1. ^ 王永平,信報財經月刊,200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