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輝(15世紀—15世紀),貞明福建漳州府長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歐輝是正統九年(1444年)的舉人,十三年(1448年)成進士[2]景泰元年(1450年)獲授戶部主事[3],調刑部,六年(1455年)外任廣東按察司僉事[4],為政請廉、鋤強扶弱,當時有強盜數千人依山剽掠十多年,他到任後立刻下令追捕,說:「我勸他最好投降。」賊人首領五六贈送金錢給他,他假裝接受,隨即進兵剿滅,並將金錢上報,皇帝決定賞賜給他,他堅持不接受,不久陞任湖廣副使,未任而卒[1]

引用

  1. ^ 1.0 1.1 民國《長泰縣新志·卷二十·列傳》:歐輝,字貞明,性剛方,甘貧嗜學,登正統十三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累遷廣東僉事,廉介不阿,扶弱芟強,時強盜數千依山剽掠十餘年,公至下令捕之,謂曰:「吾屬其授首矣。」渠魁五六人遺以金,歐佯受之即進兵勦捕盡平之,仍以金疏聞,上命賞之固辭不受,陞湖廣副使未仕卒。
  2. ^ 民國《長泰縣新志·卷十六·選舉》:進士……明……正統十三年戊辰科彭時榜 歐輝 公化里人,仕至湖廣副使,有傳……舉人……明……正統九年甲子黃譽榜 歐輝 見進士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一·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九》:(景泰元年四月)己丑擢進士李璉、翟泰安、歐輝、張瓚、楊恕為主事。
  4.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二·廢帝郕戾王附錄七十》:(景泰六年四月乙酉)陞監察御史劉文、璩安俱為湖廣按察司僉事,南京監察御史謝瓛、刑部主事歐輝俱為廣東按察司僉事,南京光祿寺署正褚文斌為本寺寺丞,由吏部推舉也。

參考文獻

  • 民國《長泰縣新志》·卷十六·選舉
  • 民國《長泰縣新志》·卷二十·列傳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一·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九、卷二百五十二·廢帝郕戾王附錄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