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 (唐朝)
永泰(765年—766年十一月)是唐代宗的第二個年號,共计2年。[1]
永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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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唐朝 | |
君主 | 唐代宗李豫 | |
历时 |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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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出土有《唐永泰三年后麦粟帐》,可见当时因吐蕃骚扰阻碍交通,与中原交通不便的西州仍用永泰年号至少直至“永泰三年”(767年)。[2]
改元
大事記
出生
逝世
紀年
永泰 | 元年 | 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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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 765年 | 766年 |
干支 | 乙巳 | 丙午 |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年号
參看
參考文獻
-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02頁。
- ^ 《吐魯番出土文書》第10冊,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第329頁,ISBN 7-5010-0587-7。
- ^ 劉昫. 舊唐書本紀第十一代宗. 维基文库.「永泰元年正月癸巳朔,制曰:『……今將大振綱維,益明懲勸,肇舉改元之典,弘敷在宥之澤,可大赦天下,改廣德三年為永泰元年。』」
- ^ 歐陽脩. 新唐書本紀第六代宗. 维基文库.「永泰元年正月癸巳,大赦,改元。」
- ^ 司馬光.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九. 维基文库.「永泰元年春,正月,癸卯朔,改元;赦天下。」
- ^ 劉昫. 舊唐書本紀第十一代宗. 维基文库.「〔永泰二年十一月〕甲子,日長至,上御含元殿,下制大赦天下,改永泰二年為大曆元年。」
- ^ 歐陽脩. 新唐書本紀第六代宗. 维基文库.「大曆元年……十一月甲子,大赦,改元,給復流民歸業者三年。」
- ^ 司馬光. 資治通鑑唐紀四十. 维基文库.「〔大曆元年〕京兆尹第五琦什一稅法,民苦其重,多流亡。十一月,甲子,日南至,赦,改元,悉停什一稅法。」
深入閱讀
- 李崇智. 中國歷代年號考. 北京: 中華書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 鄧洪波. 東亞歷史年表 (pdf). 臺北: 國立臺灣大學東亞經典與文化研究計劃. 2005年3月 [2022-01-03]. ISBN 978986000518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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