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满洲正黄旗人[1],為中國清朝官員。
由候补笔帖式捐纳[1]通判。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至四十一年(1776年),任湖北黄州府通判,后署襄阳府知府。乾隆四十一年,任湖北荆州府知府。乾隆四十四年,丁忧回旗守制。在兵部员外郎上行走。乾隆四十五年,任浙江湖州府知府。后任福建福州府知府、福建兴泉永道(護)。乾隆四十八年,任福建台湾道,或称他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奉旨擔任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為台灣清治時期這階段的地方統治者。乾隆五十二年,赏戴花翎。乾隆五十三年,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