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县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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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明朝时,江浦县属应天府。原为六合县浦子口巡检司,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改为县,以和、滁二州及江宁县地益之。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七月移於江北新开路口,仍置巡检司於旧治。东南滨大江,有江淮卫,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正月置。又有西江口巡检司。
1949年4月25日,江浦县所属的浦镇、东门镇划归南京市,与原浦口并建为南京市两浦区。6月2日,复称南京市第八区。原江浦县隶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滁县专署。1953年1月,江浦由安徽省划回江苏省,属扬州专区。1955年8月3日,第七区改名浦口区。1956年2月,江浦属镇江专区;1957年1月属扬州专区;1958年7月,属南京市;1962年6月,属扬州专区;1966年3月,划属六合专区;1971年3月,六合专区撤销,复属南京市。
2002年,江浦县、浦口区撤销,以原浦口区、江浦县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浦口区。区府驻原江浦县城珠江镇(现为江浦街道)。[1]
参考资料
- 《明史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2002-04-03 [2021-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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