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守廉(16世紀—17世紀),克辨湖廣黃州府黃岡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汪守廉的祖父汪太章曾在荒年捐出穀千石,不要求鄉人償還。隆慶元年(1567年),汪守廉中舉人[2]萬曆二年(1574年)會試副榜,任職彭澤教諭,在當地興學勸士,分考四年(1576年)應天鄉試,得士者大多以清直顯貴。

之後汪守廉遷任雙流知縣,視察冤獄、清除隱賦,人稱神明,擢官威州知州得士民愛慕,苗族人也傾服,政績記載在《茂州名宦志》;再改官曲靖同知以清廉聞名,朝廷賜璽書金褒獎,不久因府母去世回鄉,家無長物。兒子汪傑是選貢,任臨洮通判,和父親入祀名宦祠,而孫子汪國深則隱居不出仕[1]

引用

  1. ^ 1.0 1.1 道光《黃岡縣志·卷八·人物志》:汪守廉,字克辨,祖太章有隱德,歲凶出穀千石貸里中,不責償。守廉性孝友、負介節,隆慶丁卯舉人,以甲戌會副授彭澤教諭,興學勸士,分丙子應天試,得士多以清直顯;遷雙流知縣,察冤獄、清隱賦人稱神明,擢知威州,民有疾苦,身若痌瘝,士民愛慕,苗獠傾服,詳《茂州名宦志》。遷曲靖同知,以清白聞,璽書賜金褒之,值艱歸家無長物;子傑,選貢,臨洮通判,亦祀名宦,孫國深見隱逸傳。
  2. ^ 道光《黃岡縣志·卷六·選舉志》:隆慶元年丁卯科 解元李廷楫 ……汪守廉 會試副榜,曲靖同知,有傳……封廕……明……晉封奉政大夫汪守廉 以子傑貴

參考文獻

  • 道光《黃岡縣志》·卷六·選舉志
  • 道光《黃岡縣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譚位
明朝彭澤縣教諭
萬曆年間
繼任:
謝慎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瓛
明朝雙流縣知縣
1577年-1582年
繼任:
李養浩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賀新
明朝威州知州
萬曆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劉琯
前任:
姚繼先
明朝曲靖府同知
萬曆年間
繼任:
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