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希韶,字凤来,一字又善,號青屿,南直隶太平府芜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知新昌县,有能声,崇祯元年(1628年)擢南京浙江道御史,纠劾不避权贵,谗言中之,二年升山西阳和道佥事,四年转江西九江道佥事。为御史时,出按上江,沿江苛征,芜湖为甚,希韶尽革其弊,里人建坊颂德[1]。
子沈士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