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庸
生平
1923年5月29日,沈庸任察哈尔特派交涉员,任至1925年6月24日。1925年7月,出任临时参政院参政。[2]
民国18年(1929年)10月21日至民国19年(1930年)7月,沈庸任青浦县县长。[3]民国19年(1930年)8月至民国20年(1931年)2月,沈庸任丹阳县县长。[4]民国22年(1933年)4月至10月,沈庸再度任青浦县县长。[3]
1936年7月4日,沈庸任立法院秘书处秘书,任至1941年9月3日免职。1941年9月3日,署立法院财政委员会秘书,1942年4月17日免职。1942年3月28日,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届立法委员,任至1945年3月21日辞免。[1]
参考文献
- ^ 1.0 1.1 刘国铭主编,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政职官人物志,北京:春秋出版社,1989年,第66、144、145、1062页
-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
- ^ 3.0 3.1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第六章人物 第二节 人物表(中华民国3),上海通,于2013-07-04查阅. [2019-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7).
- ^ 丹阳县志,镇江市史志办公室,于2013-07-04查阅. [2013-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