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應時
沈應時(1521年—1582年),字子易,号對泉,河南河南衛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沈應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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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尚書 | |
籍貫 | 河南河南衛 |
字號 | 字子易,號對泉 |
出生 | 正德十六年辛巳十二月廿一日 |
逝世 | 萬曆十年壬午八月十三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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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河南鄉試第六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一百三十名進士[1][2]。授翼城知縣,未上任而父喪丁憂,服闋,授長子知縣。升西安府同知,嘉靖三十九年庚申擢升杭州府知府,四十三年甲子,备兵海道副使,不久改易州。隆慶元年丁卯,分守涼州參政[3]。二年戊辰春,拜按察使。寻转山東右布政使,同年冬,擢巡抚宁夏右僉都御史。隆慶五年辛未,转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未行,丁母憂去職。萬曆三年乙亥,復職为山西巡抚。四年,晉升大理寺卿、户部侍郎、总督倉場,再升南京吏部尚書[4]。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河南通志》:沈应时,字子易,河南卫人,嘉靖庚戌进士。备兵海上,值严嵩私人赵文华为总督,侵军储数十万,事败,嵩嘱从宽,应时堪报务尽法,触嵩怒,迁凉州参议,能先机料敌,敌不敢犯。既抚西夏,于敖忽洞、小松山、白城子,屡以捷闻,累擢户部侍郎。时张居正当国,以应时不附己,迁南京工部尚书,岁余乞归。
- ^ 《明資善大夫南京工部尚書對泉沈公墓誌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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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 柯 |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年(1561年)上任 |
繼任: 毛 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