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地区
淮阴专区
1948年12月,中共军队在淮海战役末期占领淮阴和淮安。次年4月21日,建立属于苏北行政公署管辖的淮阴专区,包括10个县:淮阴县、淮宝县(分淮安和宝应两县京杭大运河以西部分设置,治岔河镇,1950年撤销)、泗阳县、沭阳县、灌云县、宿迁县、睢宁县、新安县(分沭阳和宿迁两县设置,治新安镇,后改名新沂县)、邳睢县(分邳县陇海路以南和睢宁县北部设置,治土山镇)和涟水县。地区公署设淮阴县。
1950年12月18日,分淮阴县城区设立清江市,地区公署驻清江市;辖1市、10县。
1953年1月将南京市、苏南行政公署和苏北行政公署合并,恢复设立江苏省,于是淮阴专区归属江苏省。
在1950年代,淮阴专区陆续发生许多变化:
- 睢宁、邳睢和新沂3县划归徐州专区;
- 从盐城专区划来淮安县;
- 从安徽省宿县地区划来泗洪县、从安徽省滁县地区划来盱眙县;
- 1956年,分淮阴、泗洪和盱眙三县设洪泽县,治高良涧镇;
- 1957年,分灌云和涟水县设灌南县;
- 1958年,淮阴县和清江市一度合并为淮阴市;1964年,又恢复原状。
1966年,盱眙县划归六合专区;
淮阴地区
1970年,淮阴专区改称淮阴地区。
1971年,六合地区撤销,盱眙县和金湖县划归淮阴地区。此后淮阴地区的行政区域保持稳定十余年,管辖1个市(清江市)和12个县:灌云、灌南、沭阳、宿迁、泗阳、涟水、淮阴、淮安、洪泽、泗洪、盱眙和金湖。
1975年,淮阴县迁治王营镇(原在清江市市内)。
地改市
1983年,清江市再次更名为淮阴市,升为地级市,管辖清河区、清浦区2个市辖区和11个县:灌南、沭阳、宿迁、泗阳、涟水、淮阴、泗洪、淮安、洪泽、盱眙和金湖,灌云县划归连云港市。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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