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念之(1902年—1988年),浙江新昌人,中国当代法学家。

生平

潘念之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潘念之先后担任共青团宁波书记和上海闸北区团委委员、国民党浙江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长、浙江政务委员会委员等职。1928年就学于东京明治大学法学部。潘念之回国后参加社会科学家联盟。潘念之曾任国民政府政治部笫三厅主任科员。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华工商专科学校和上海法学院任教。潘念之在华东行政委员会任参事室副主任,在华东局任统战部处长。潘念之是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1979年潘念之当选上海第七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法学会副会长、政治学会会长。

著作

  • 撰写:《思想家人名大辞典》(1932)、《宪法论初步》(1942)、《怎样看农民战争中的农民政权问题》(1965)、《略论宪法和我国新宪法的特点》(1982)
  • 译:《经营经济学》(1932)
  • 编:副主编《法学》月刊;常务编辑《法学词典》;主编《辞海·政治法律》、《国外法学知识译林》(12册)、《政治与法律》丛刊(双月刊)
  • 编:《国民大会两法规修正案的内容》,《人间十日》193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