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有(1926年—),天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全国劳动模范。
早年供职于北洋纱厂、天津钢厂,历任天津钢厂炼钢部工长、副主任,天津市总工会、河北省总工会副主席,天津市劳动局副局长,全国总工会第八、九届执委[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