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缚刑者於铜柱,铜柱大若钟,中空置炭火於钟内,焦灼肌肤而死。這種刑罰最早始於夏朝末代君主桀時,為針對大臣關龍逢因勸諫失敗而設。
上博简中的《容成氏》作为成作年代相对较早的文献,其所描述的炮烙之刑只是一种低级趣味的游戏而非酷刑。[1]
歷史
- 《玉函山房輯佚書·符子》說夏桀在瑤台觀看炮烙之刑,關龍逢諫之,桀遂以炮烙殺龍逢[2]。
- 《荀子·議兵》記:“紂刳比干,囚箕子,為炮烙刑。”
- 《韓非子·喻老》記:“紂為肉圃,設炮烙,登糟邱,臨酒池。”
- 《史記·殷本紀》寫:“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舉例
- 吕婕妤,明成祖朱棣的妃嫔,因被指控谋杀宠妃权贤妃,1413年炮烙处死。
- 朱高煦,明成祖朱棣第二子,因起兵与侄子宣德帝争夺皇位,失败后被炮烙处死。
注釋
- ^ 马卫东. 《容成氏》"文王服九邦"考辨——兼论《容成氏》的主体思想及其学派归属[J]. 史学集刊, 2012(1):8.
- ^ 《符子》曰:桀观炮烙於瑶台,谓龙逢曰:“乐乎?”龙逢曰:“乐!”桀曰:“观刑曰乐,何无恻怛之心焉?”逢曰:“天下苦之,而君为乐,臣为君股肱,孰有心悦而股肱不悦乎?”桀曰:“听子谏,谏得,我功之,不得,我刑之。”龙逢曰:“臣观君冕,非冕也,冕危石也;臣观君履,亦非履也,履春冰也。未有冠危石而不压,踏春冰而不陷。” 桀叹曰:“子知我之亡而不自知亡,子就炮烙之刑,吾观子亡,子不知我亡。”龙逢行歌曰:“造化劳我以生,休我以炮烙。”乃赴火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