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圭同性婚姻

概述

2007年12月27日,烏拉圭總統巴斯克斯簽署認可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的法案。2008年1月1日,烏拉圭認可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的法案正式生效[1]。2009年8月27日,烏拉圭眾議院以40票贊成、13票反對通過允許同性伴侶領養孩子的法案。9月9日,烏拉圭參議院以17票贊成、6票反對通過允許同性伴侶領養孩子的法案。

南美洲
  同性婚姻
  承認其他形式的同性結合
  不承認或現狀未知
  法案考慮中
  禁止同性婚姻及其他形式的同性結合
  同性性行為非法

同性婚姻

2013年4月10日,烏拉圭下議院92名議員中,有71人對《同性婚姻法》投贊成票,法案待總統何塞·穆希卡簽署後便生效,烏拉圭成為全球第12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2]

註釋

  1. ^ (西班牙文) Ley Nş 18.246 UNIÓN CONCUBINARIA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1-07-27.
  2. ^ 烏拉圭通過同性婚姻法. 香港電台.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