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秉鑑(16世紀—17世紀),紫珍南直隶蘇州府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癸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四十六年典試廣東[1]。晉郎中,十二月出守荆州府[2]。天启二年(1622年)升湖廣按察司副使[3]。崇禎四年(1631年)升浙江右参政[4][5]

引用

  1. ^ 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差简讨丁绍轼、吏科张孔教往福建,主事陆完学、评事齐琦名往四川,员外熊秉鉴、主事陈应元往广东,主事谭昌言、中书朱童蒙往广西,各考试。
  2.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补原任陕西副使杨楷为湖广副使,原任建昌府知府赵元吉为都匀府知府,颜欲章为常州府知府,刑部郎中熊秉鉴为荆州府知府。
  3. ^ 天启二年七月,起原任江西副使吴允中为陕西按察司副使,升湖广荆州府知府熊秉鉴为本省按察司副使。
  4. ^ 崇禎四年三月己酉,陞四川副使熊化為本省左參政,湖廣副使熊秉鑑為浙江右參政,調雲南副使張文茂為貴州副使專覈邊鎮軍馬。
  5. ^ 《苏州府志》

參考文獻

  • 《吴縣志》
官衔
前任:
胡一鴻
明朝荊州府知府
1618年-1622年
繼任:
吳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