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泰(1483年—1542年),字以貞,號果崖,四川重慶府巴縣人,軍籍。

牟泰
大明贵州都匀府知府
籍貫四川重慶府巴縣
出生九月十五日
配偶娶高氏
親屬曾祖牟永英,祖牟俸,父牟正大,母楊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

生平

九月十五日生。治《書經》,由國子生中式庚午四川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年三十五歲中式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進士。兵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改户部郎中,嘉靖五年(1526年)以属吏徐宝侵盗官银,被逮系诏狱,謫高邮州同,遷應天府通判,入为南京户部员外郎,升郎中,出为河東盐运司同知、都匀府知府,十六年(1537年)以贵州凯口苗平,受赏赐,後致仕。

家族

曾祖牟永英,贈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祖牟俸,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父牟正大,知州;母楊氏。具慶下,妻高氏,弟牟春牟蓁[1]

参考资料

  1.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倪鶚
明朝都勻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張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