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
古代军事警示用烟火
(重定向自狼煙 (軍事))
烽火,又称烽燧、狼煙、狼燧,是一種用於示警的訊號。白天以燃烧掺有粪便的柴草,释放浓烟来表达讯息,此稱為「燧」。夜裡則燃燒加有硫磺和硝石的干柴,使火光通明,以傳遞緊急軍情,此稱為「烽」。
通常會在險要處或交通要道上建築用於傳遞這種訊號的高台,後方看見訊號便知有戰事發生,出兵相助。《武经总要》記:“唐法:凡边城候望三十里置一烽,须在山岭高峻处,若有山岗隔绝,地形不便,则不限里数,要在烽烽相望;若临边界,则烽火外周筑城障”。商周時期便設置了邊境上的烽火台[來源請求],中國有關烽火的事件之一是《史记》中記載周幽王的「烽火戲諸侯」,不過也有專家認為「烽火戲諸侯」非史實[1]。
注釋
- ^ 清华简推翻《史记》记载 “烽火戏诸侯”是戏说. 成都日报. 2012-01-13 [2013-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