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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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椿(1505年—?年),字元齡,號霽山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椿
大明松江府同知
籍貫浙江杭州府錢塘縣匠籍
字號字元齡,號霽山
出生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張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生平

六月初九日生,行二,治《易經》,嘉靖十年(1531年)由國子生中式辛卯科順天府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聯捷壬辰科二甲第六十名進士。觀工部政,授刑部主事,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月因张延龄案被降职,後陞松江府同知,止[1]

家族

曾祖王復初;祖王鏞,義官;父王璘,衛經歷;嫡母吳氏;繼母丘氏;生母凌氏。具慶下,妻張氏,兄相,弟材,子夢龍。

参考资料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