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庸(1908年—1984年),男,河北唐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王少庸

生平

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6月入伍,历任新四军第4师宣传部长、鲁南区党委城工部长、华东军区政治部秘书长、胶东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社会部长[1][2]

1949年6月2日随解放军进入青岛,任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3]。1950年9月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3],1952年任中共青岛市委第二副书记[4],1953年6月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1956年4月卸任)[3],同年12月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1955年卸任)[4]。1955年5月任政协青岛市委员会主席[5]。1954年因高岗饶漱石事件被打成“反党宗派集团成员”,1964年2月经中监委批示获甄别平反[2]

1964年3月调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1965年3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候补书记[1]

文革”开始后于1967年4月进入上海市革委会工作,1969年4月任上海市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2],分管政法和农业工作[1]

1976年10月12日晚,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少庸、上海写作组负责人朱永嘉、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工交组负责人陈阿大等人开会,策划停产罢工、游行示威,提出“还我江青”、“还我春桥”、“还我文元”、“还我洪文”的口号,宣称要“决一死战”。[6]被认为是“四人帮”余党。[7]

1977年1月离职接受审查[2]。1983年,中共上海市委根据其“文革”期间所犯罪行,开除其党籍[2]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鉴于其对所犯罪行已作检查交代,决定免予起诉。

1984年病逝于上海[2]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 (编). 第二篇 人物传略,王少庸. 《青岛市志·人物志》. 北京: 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2. ISBN 7-5085-0124-1. 
  2. ^ 2.0 2.1 2.2 2.3 2.4 2.5 季杰, 青岛重要人物连载(13), 史鉴 (2016年第1期) (青岛市史志办), 2016-03, (2016年第1期)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0) 
  3. ^ 3.0 3.1 3.2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 (编). 第二篇 行政,第二章 行政官员. 《青岛市志·政权志》. 北京: 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2 [2020-04-25]. ISBN 7-5085-0023-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9). 
  4. ^ 4.0 4.1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 (编). 第一篇 历届中共青岛地方组织,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中共青岛地方组织. 《青岛市志·中共青岛地方组织志》. 北京: 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1 [2020-04-25]. ISBN 7-80113-969-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0). 
  5. ^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 (编). 青岛解放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6~1956.9). 《青岛市志·大事记》. 北京: 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0 [2020-04-25]. ISBN 7-80113-765-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0). 
  6. ^ 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http://www.people.com.cn/item/20years/newfiles/a1270.html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7. ^ 《1978:中国命运大转折》新疆人民出版社 叶永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