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師保(16世紀—17世紀),元爕四川成都府資陽縣[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王師保是崇禎三年(1630年)的舉人,十三年(1640年)得賜特用出身,獲授五河知縣,在該處改縣遷學,利民事情不問難易,他都出力協助;歲青時請求免除漕米千石,以抒解民困。很快他升為戶部榷稅分司,士民挽著他的轎泣送百多里,入清後他以原官監督鳳陽等處糧儲兼管運餉,籌劃運輸有成績,辭官後寓居五河縣,死後入祠鄉賢祠[1]

引用

  1. ^ 1.0 1.1 咸豐《資陽縣志·卷二十五·人物列傳》:王師保,《一統志》(云)資陽人,前明鄉薦,知五河縣有惠政,尋擢戶曹。順治初以原官督理鳳,倉區畫轉輸之法著有成績,後解組寓五河卒,民祠之。《通志》(云)字元爕,明崇禎庚午舉人,庚辰進士。性廉介,任五河縣知縣,改縣遷學,凡利於民者不問難易,胥力任之。歲青,請蠲漕米千石,邑困以紓。旋擢漕米運,士民扳輿泣送者亘百里。

參考文獻

  • 咸豐《資陽縣志》·卷二十五·人物列傳
官衔
前任:
陳翔鳳
明朝五河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任宗尹
新頭銜 清朝監收鳳陽鈔關
1645年-1647年
繼任:
南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