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川(1945年3月),男,河北安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

生平

王振川是大学学历。1964年7月在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干校学习,中共四川省委机要处实习。1966年10月在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干校工作。1968年12月在中共中央办公厅江西五七干校劳动。1975年8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政治部干事。1977年9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78年10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关党委干事。1980年5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团委书记、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秘书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印刷厂厂长。1986年4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人事局副局长。1989年5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交通局局长。1993年6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局长[1]

1996年3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96年4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1][2]。2001年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部长级)。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3]。2002年3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证书[1]。2002年11月在中共十六大上当选中央纪委常委[1][4]。2009年12月,当选为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理事长[5]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1.5 王振川:高检督办大要案. 央视网. 2005-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8). 
  2. ^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组织, 1949.10-1997.9 (附卷1, 上下).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1101.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Volume 28. 中国年鉴社. 2008: 120. 
  4. ^ 《中国法律年鉴》 编辑部. 中国法律年鉴. 中国法律年鉴社. 2007: 1109. 
  5. ^ 中国检察年鉴.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