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生(1927年—1950年3月1日),曾化名張玉明,第八十七軍砲兵營第三連第一排第三班班兵,1949年6月隨副班長王富生攜械投敵叛變,不久化名張玉明返回第八十七軍再登步島潛伏被偵破,1950年3月1日槍決於登步島。

陸軍
王東生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7年
 中華民國 河北省灤縣
逝世1950年3月1日(1950歲—03—01)(22—23歲)
 中華民國登步島
籍贯河北省灤縣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军事背景
效忠 中華民國
经历

生平

王東生,1927年生於河北省灤縣,國民革命軍陸軍第八十七軍砲兵營第三連第一排第三班班兵,1949年6月,隨副班長王富生於浦口攜械投敵叛變,將機槍一挺、衝鋒槍一支、中正式步槍二支、七九子彈一千發、衝鋒槍子彈八十發及兩百四十發步槍子彈全部交付解放軍,不久化名張玉明返回第八十七軍二二二師六六五團潛伏,擔任運送連列兵,隨部駐守登步島,並調該團軍需室伙夫。經第八十七軍警衛連政治幹事偵查後押送軍法審判,該砲兵營第三連第一排第三班班長卜廣玉確認該員為自願攜械投敵,經該部軍法審判1949年12月14日以敵前攜械叛變判處張玉明死刑,1950年3月1日槍決[1]

參考文獻

  1. ^ 國防部軍法局. 投敵審核案.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0-04-14~1955-11-07 [2023-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6).